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有力
2023-02-07国管节能〔20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东省能源局、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河南省2023-2024年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2023年1月14日河南省
2023-01-15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2022-03-1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科〔2020〕370号)的要求,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省绿色建筑设计工程实践经验,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结合我省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制订本标准,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现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并发布实施。
2022-03-01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节约资源,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改善人居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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